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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2-12-17

现将我市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11月至1231日。调查内容围绕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 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 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及流程

1.用手机微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见附件),选择“关注公众号”。

2.进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 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3.问卷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学生、社会人士), 选择对应问卷类型,并开始填答。 

4.问卷填答人提交问卷后,信息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 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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