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时清除管理平台冗余学籍数据的要求,依据《天津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节第六条“本、专科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5年”的规定,继续教育学院拟对7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学籍清退。
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共7天。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公示期内未实名提出异议者,视为无异议,我院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对上述学生学信网学籍进行注销。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门办公电话:022-60601263 许老师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附件:2023年天津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二0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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